女子被杀猪盘诈骗3.5万元拒赔遭仲裁
【标题】女子被杀猪盘诈骗3.5万元拒赔遭仲裁
【基本信息】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任职期间,因婚恋交友遭诈骗引发劳动争议
【事实背景】2024年4月,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结识自称投资导师的李某,被诱导下载某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涉案APP。李某以教育培训为名,引导其将约3.5万元转入所谓'安全账户',后APP因涉嫌诈骗被下架。张某某多次联系公司要求处理,但公司员工以'已脱离平台交易'为由拒绝退款,期间存在线下接触及第三方支付记录。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未尽审核义务导致被骗,要求全额赔偿;公司辩称交易系个人行为且已转为线下,拒绝承担连带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APP下架通知,公司仅提供员工通讯录。经调查发现涉案APP与公司业务存在关联,但第三方支付平台未留存完整交易流水,双方对'线下接触'的具体情形说法不一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管理漏洞,但因交易已脱离平台,酌情支持部分赔偿请求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165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的,需承担退一赔三责任
【分析启示】警惕婚恋平台诱导式营销,核实对方身份及平台资质。遭遇诈骗应第一时间报警,保留电子证据及第三方支付凭证,避免私下转账。企业需完善平台审核机制,防范关联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