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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杀猪盘诈骗女子损失3.5万元

【标题】婚恋平台杀猪盘诈骗女子损失3.5万元

【基本信息】本案涉及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遭遇诈骗,某科技有限公司被指存在冒充客服、诱导扫码等违法行为,案由为合同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从事教育培训的李某。李某以'教育项目分红'为诱饵,通过伪造财务人员身份诱导张某某添加微信好友,随后以'中奖领奖'为借口要求其扫描二维码转账。在连续三次返还500元小额利润后,李某以'平台审核'为由要求张某某提供银行卡密码及人脸识别信息,最终卷款潜逃导致损失约3.5万元。张某某在发现异常后通过平台调取信息,发现李某账号异常登录记录。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通过婚恋平台实施杀猪盘诈骗,要求返还全部损失;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平台仅提供交友服务,未参与资金往来,且张某某未核实对方身份即提供敏感信息存在过错。

【仲裁过程】仲裁庭依职权调取平台用户行为数据,审查张某某提供的通话记录与二维码收款凭证。针对李某冒充客服人员的主张,双方就平台信息调取权限展开举证,某科技有限公司未能提供有效反证,张某某提交的聊天记录显示对方多次使用公司名义诱导操作。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确认张某某因轻信平台用户信息导致部分损失扩大,酌情扣除20%赔偿金额。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法典》第1165条关于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9条对个人信息保护的要求。

【分析启示】婚恋交友平台需加强用户资金安全提示,遇异常交易应第一时间冻结账号。用户应警惕'先返小利'套路,避免向陌生账户提供验证码等敏感信息。发现诈骗线索后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固定证据,可有效降低维权难度。

分类:婚恋交友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