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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杀猪盘诈骗案:张某某损失3.5万元追偿遭拒

【标题】婚恋平台杀猪盘诈骗案:张某某损失3.5万元追偿遭拒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遭遇杀猪盘诈骗,涉案公司为某科技有限公司,案由涉及婚恋交友场景中的网络诈骗行为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投资顾问的李某。李某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引导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旗下虚拟货币平台注册账户。期间李某多次要求张某某提供手机验证码,并谎称平台系统故障需缴纳保证金。张某某先后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提现受阻,平台客服以'技术问题'为由推诿,最终发现李某系公司员工冒充客服实施诈骗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员工虚构投资项目构成诈骗,要求全额追回损失;公司辩称李某行为属个人诈骗,且平台已配合提供网站截图等证据,不应承担连带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平台网站截图、转账记录及聊天记录,公司仅提供员工劳动合同。仲裁委认定网站截图与转账记录形成证据链,但无法完全证明公司存在主观故意,遂要求公司就员工行为承担部分管理责任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在30日内返还张某某投资本金2.8万元,其余损失因证据不足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构成要件,《民法典》第1198条用人单位责任条款,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欺诈赔偿规定

【分析启示】婚恋交友场景中需警惕职业诈骗分子伪装身份,投资者应留存完整证据链。平台方对员工异常行为存在监管责任,但需结合证据证明其主观过错

分类:婚恋交友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