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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经营者冒充领导杀猪盘诈骗3.5万元被追责

【标题】个体经营者冒充领导杀猪盘诈骗3.5万元被追责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电商平台用户,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为个体经营者,案由为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4月,张某某在某电商平台婚恋交友栏目结识自称某国企高管的'李总'。对方以投资理财为由,诱导张某某下载某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伪造APP,谎称可获取高额回报。5月12日,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对公账户分5笔转账共计约3.5万元,后发现'李总'实为诈骗分子,资金被快速转移至境外。平台调查发现该账号为虚假信息,遂要求张某某立即终止交易并报警。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冒充熟人领导、虚构投资项目的诈骗行为,要求全额返还资金;公司辩称系张某某自行下载非平台官方APP进行交易,且已履行告知义务,不承担第三方诈骗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调取电商平台账号注册信息、APP下载渠道数据及银行流水。某科技有限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平台已尽到审核义务,张某某提交的聊天记录显示对方多次使用领导头像及职务身份诱骗转账,且转账前未核实公司资质。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未履行平台审核义务及诱导用户脱离平台交易的过错,裁决公司返还款项的80%即2.8万元。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第157条关于欺诈行为及民事责任的相关条款。

【分析启示】婚恋场景中需警惕'杀猪盘'诈骗,平台应强化实名认证与资质审核。遭遇身份冒充时,应立即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要求平台协助追查资金流向。

分类:婚恋交友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