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业人员被虚假养老项目诈骗案
【标题】待业人员被虚假养老项目诈骗案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为待业人员,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高薪境外兼职为名实施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3月,张某某通过短信收到某科技有限公司招聘信息,对方自称是政府合作机构,以医疗养老项目为由承诺境外高薪工作。通过视频通话核实后,该公司要求提供身份证号、银行账户等个人信息,并诱导其通过虚拟币平台转账3.5万元。期间以'资金多级拆分'为由承诺每月返还部分利润,后以'系统升级'等借口拒绝退款,监控视频显示该公司办公场所与招聘信息不符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公司冒充政府工作人员虚构养老项目实施诈骗;被申请人称系双方自愿的境外兼职合同关系,且已按约定进行部分利润返还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申请人提交了短信记录、虚拟币转账凭证、监控视频及资金流向截图,被申请人未能提供劳动合同等基础证据。经核实,该公司注册地与监控视频显示地址存在矛盾,且虚拟币交易记录显示资金经多级账户流转后消失
【仲裁结果】裁决被申请人返还申请人2.8万元并承担维权费用,认定其存在虚构政府合作背景、伪造项目资质的欺诈行为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4条、第157条关于欺诈行为及民事责任的规定;《个人信息保护法》第13条
【分析启示】警惕'政府合作'等话术陷阱,核实企业资质时应查验营业执照与注册地址一致性。虚拟币交易需保留全流程记录,发现资金异常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处理。本案中资金多级拆分特征符合电信网络诈骗特征,但因申请人未签订书面合同导致部分诉求未获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