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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遭QQ冒充客服诈骗3.5万元

【标题】张某某遭QQ冒充客服诈骗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个体经营者,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本案系因对方通过冒充政务客服人员实施诈骗引发的民事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收到自称某市医保局的政务短信,称其账户因医疗养老补贴资格问题被冻结,需通过QQ联系客服处理。对方伪造官方话术,要求转账3.5万元至指定账户。张某某误信后通过现金交付方式完成转账,后发现该QQ号与官方无关联,遂于2024年8月向公安机关报案,但因未能及时保存转账凭证,导致部分证据缺失。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被申请人通过伪造政务信息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3.5万元;被申请人辩称无法核实对方身份,且张某某未及时通过官方渠道核实信息,存在重大过失。双方争议焦点为诈骗行为是否成立及责任划分。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申请人提交了短信截图、转账记录及部分聊天记录,被申请人提供内部通讯录证明未泄露客户信息。经核查,诈骗者使用被申请人公司名义注册的QQ号,但无法证明公司存在直接关联。仲裁庭认定申请人未能完整举证资金流向细节,且转账方式存在风险。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被申请人承担70%责任,返还2.45万元,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结合《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关于'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认定标准,以及《民事诉讼法》第64条关于举证责任分配的规定。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个体经营者需核实政务信息真伪,优先选择官方渠道沟通。针对'账户冻结'类诈骗,应通过正规途径验证身份,避免现金交付。仲裁庭认定申请人未及时保存转账凭证导致部分责任,建议公众强化证据留存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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