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业人员婚恋平台诱导投资被骗3.5万元
【标题】待业人员婚恋平台诱导投资被骗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APP结识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hr的王某,后被诱导参与虚拟币投资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认识冒充某科技有限公司招聘人员的王某。王某以公司项目为由,诱导张某某通过信用卡向指定虚拟币账户转账约3.5万元。期间通过短信发送虚假平台截图,承诺高额回报但始终未兑现,后反催促继续充值入金,最终王某失联。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诈骗行为应全额退款;公司称王某系个人行为且已注销账户,平台截图系第三方伪造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双方提供证据,张某某提交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网站截图;公司仅提供员工离职证明。经核实,王某使用的公司名义与注册信息不符,虚拟币通道未备案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返还2.8万元投资款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认定,参照《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的法律后果
【分析启示】婚恋交友场景中警惕投资陷阱,应核实平台资质及资金流向,保留电子证据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