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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被冒充领导诈骗虚拟币损失3.5万元

【标题】张某某被冒充领导诈骗虚拟币损失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待业人员,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发生网络购物诈骗纠纷,涉案金额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某企业高管的李某。李某以投资虚拟币可获得高收益为由,诱导张某某在未签订合同情况下通过线上转账方式投入3.5万元。后李某以'公司账户冻结需线下解冻'为由,要求张某某将资金转入个人账户,期间多次通过虚假身份伪造交易凭证。张某某按指示操作后发现账户异常,发现李某实际为网络诈骗分子,遂向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领导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资金;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与张某某无直接交易关系,且未提供任何交易真实性证据。双方争议焦点在于虚拟币转账是否属于真实交易及平台方是否存在监管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了与李某的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平台账户冻结截图等证据。某科技有限公司未能出示交易合同或第三方支付平台流水,仅以'非本公司业务'为由抗辩。仲裁员现场调取平台交易数据,确认张某某转账行为与该公司无关联。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李某虚构身份实施诈骗,但因张某某未通过正规金融渠道进行投资,且部分转账行为存在主动脱离平台操作,酌情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次要责任。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实施民事行为;《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2条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履行风险防控义务

【分析启示】婚恋交友需警惕虚假身份,投资前应核实对方资质。虚拟币交易存在高风险,建议通过正规金融机构进行。平台方应加强用户身份验证,防范冒充熟人诈骗。遭遇账户冻结应及时报警并固定证据链。

分类:婚恋交友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