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养老兼职诈骗案:张某某被要求缴纳费用后失联
【标题】医疗养老兼职诈骗案:张某某被要求缴纳费用后失联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招聘兼职,从事医疗养老领域工作,后因要求缴纳费用引发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微信联系某科技有限公司招聘医疗养老项目兼职人员,对方承诺可提升征信评分。入职后被要求缴纳3000元培训费,后以'征信修复'为由多次转账共计约3.5万元。企业主冒充投资老师指导操作,初期返还部分小利后失联,张某某发现被骗遂申请仲裁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医疗养老项目实施诈骗,要求全额退还费用;公司辩称系自愿投资行为,否认存在欺诈,认为支付记录无法证明具体用途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培训材料,公司仅提供内部通知文件。仲裁委调取第三方平台信息,发现企业主使用对公账户进行资金流转,但证据链存在断裂。双方就转账性质及项目真实性展开激烈辩论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企业主以虚假项目诱导张某某支付费用,虽证据链不完整但存在明显欺诈行为,裁决公司退还部分款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64条举证责任分配规则
【分析启示】警惕以征信修复为名的新型诈骗手段,应聘时应核实企业资质。保留微信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发现异常应立即报警。对公账户转账需注意资金流向,避免陷入'先返利后失联'的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