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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冒充导师诱导转账被追责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导师诱导转账被追责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与某科技有限公司企业主接触,对方以境外高薪兼职为由实施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结识自称金融顾问的李某(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李某虚构境外投资理财项目,承诺月入3.5万元,要求张某某先缴纳2000元'保证金'。在获得首笔1000元返利后,张某某分6次转账共计约3.5万元,后发现该公司无实际业务且账户异常,遂报警。警方查明该公司通过多级资金拆分方式转移涉案款项。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系被李某冒充投资导师诈骗,要求追缴全部损失;公司辩称系自愿投资行为,否认存在欺诈,但无法说明资金流向。

【仲裁过程】仲裁庭重点审查双方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支付记录,发现李某使用公司名义诱导投资且无实际项目支撑。公司虽提供部分业务合同,但无法解释资金拆分逻辑,支付记录显示多笔款项转入个人账户。

【仲裁结果】裁决认定公司存在虚构投资场景行为,李某行为构成表见代理,责令公司限期退还全部款项并追缴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事诉讼法》第64条举证责任规定;《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警惕虚假投资陷阱,遇要求转账应核实资质。建议保留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发现资金拆分异常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企业主应规范用工管理,避免利用职务之便实施诈骗。

分类:招聘兼职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