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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婚恋平台遇假投资老师被骗3.5万元

【标题】老年人婚恋平台遇假投资老师被骗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68岁退休教师)与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金融讲师'的李某。李某以'医疗养老项目收益高'为由,诱导张某某下载某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APP并注册成为'兼职理财顾问'。入职培训期间,李某要求张某某通过支付宝垫付3.5万元保证金,承诺三个月后返还本金并支付佣金。期间通过屏幕共享功能展示虚假项目数据,后以'系统升级需追加投资'为由持续要求转账,直至无法联系李某才察觉受骗。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公司虚构理财项目构成诈骗,要求全额返还3.5万元;公司辩称系张某某自主下载APP并签订电子协议,属民事合同纠纷。核心争议在于是否存在欺诈行为及公司是否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聊天记录截图、支付宝转账凭证及平台监控视频(显示李某要求屏幕共享操作)。公司反驳称视频无法证明诈骗意图,且张某某未及时报警导致证据链不完整。仲裁员结合APP注册协议条款及资金流向,认定公司存在诱导性营销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退还张某某2.8万元,剩余部分因举证不足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构成要件及《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结合《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举证责任规定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老年人需警惕婚恋平台的金融培训陷阱,发现异常应立即报警。建议通过正规渠道核实企业资质,对要求屏幕共享、垫付资金等操作保持高度警惕,保留电子证据时应注意截图时间戳与原始载体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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