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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兼职诈骗受害者成功维权

【标题】婚恋平台兼职诈骗受害者成功维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婚恋平台用户,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虚假招聘为名实施诈骗,涉案金额约3.5万元。案件涉及电信诈骗手段及账户异常问题。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添加自称某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的李某某为好友。对方以招聘兼职为由,通过电话及平台私信要求其下载某科技有限公司招聘APP并扫码支付保证金。张某某按指示将3.5万元转入指定信用卡账户,后发现该账户频繁出现异常交易记录,且无法联系李某某。经调查,某科技有限公司未实名认证该招聘账号,且存在要求屏幕共享获取验证码等可疑操作。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虚假招聘及诈骗行为,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系个人诈骗行为,与平台无关,且未强制要求转账,认为张某某应自行承担损失。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调解时,张某某提交了银行流水、聊天记录截图及平台投诉证据。公司仅提供系统日志证明账号存在但未说明管理责任。仲裁员依据证据认定公司未履行审核义务,且存在诱导性操作。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退还张某某2.8万元,剩余部分由张某某自行追责。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财物。《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分析启示】网络兼职需警惕'保证金''刷单'等话术,核实招聘方资质及支付账户真实性。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止操作并报警。平台应对发布信息进行实质性审核,避免沦为犯罪工具。

分类:招聘兼职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