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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领导要求扫码转账员工被骗3.5万元

【标题】冒充领导要求扫码转账员工被骗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案由为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社交平台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兼职岗位,被安排参与医疗养老项目推广。公司以'刷单返利'为由诱导其将客户款项转入虚拟币通道,后通过伪造领导身份的电话要求其扫描二维码转账。张某某按指示操作后发现被骗,涉案资金约3.5万元通过虚拟币快速转移至境外账户。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虚构项目、冒充领导诱导转账的诈骗行为;公司辩称其仅提供兼职平台,转账行为系员工个人操作,与公司无关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调解,张某某提交了与公司财务人员的聊天记录、二维码收款凭证及通话记录。公司未能出示员工签订的协议或项目审批文件,仲裁委认定其存在诱导行为并支持员工部分诉求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返还张某某因诈骗遭受的损失2.8万元,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律规制

【分析启示】警惕医疗养老领域新型诈骗手段,发现异常资金转移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用人单位需完善风控机制,对员工异常操作及时核查,避免卷入非法活动

分类:招聘兼职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