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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用户遭冒充公职人员骗3.5万元

【标题】婚恋平台用户遭冒充公职人员骗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婚恋平台结识自称政府工作人员的李某,被以征信修复为由诱导转账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婚恋平台注册时,被客服推荐'征信修复服务'。后李某通过平台私信称系某部门工作人员,承诺可帮其消除不良征信记录。张某某分三次通过微信转账共计约3.5万元,期间李某多次要求提供身份证、银行卡等信息,并伪造'政府公文'截图诱导其继续转账。后张某某发现李某实为平台注册的普通用户,遂向平台投诉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存在虚假宣传和欺诈行为,要求全额退款;平台辩称已尽告知义务,李某系个人行为与公司无关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平台调取后台用户信息,发现李某账号存在异常登录记录。张某某提交微信聊天截图、转账凭证及平台客服对话记录,平台仅提供格式化服务说明。经质证,平台承认未核实李某身份真实性,但称服务费已转给第三方机构

【仲裁结果】裁决平台承担主要责任,退还张某某2.8万元并赔偿维权费用,李某个人承担剩余部分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

【分析启示】

分类:婚恋交友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