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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用户遭遇婚恋诈骗损失3.5万元

【标题】网购用户遭遇婚恋诈骗损失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纠纷案,案由为婚恋交友诈骗导致经济损失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招聘平台入职后,被同事推荐加入名为'财富自由计划'的微信群。群内成员冒充金融机构人员,以高收益低风险为诱饵,诱导张某某在网购平台投资虚拟货币。通过支付宝多次转账共计约3.5万元后,张某某发现对方实为婚恋交友诈骗,资金被快速转移至境外账户,平台已封停涉案账号。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未履行网络安全审查义务,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公司辩称诈骗行为系个人操作,且已封停账号,无法证明存在直接关联,要求驳回赔偿请求。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微信聊天记录、支付宝转账凭证及网购平台订单截图,公司对电子证据真实性提出异议。仲裁委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聊天记录进行时间戳验证,确认部分对话存在异常交易时段。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未尽到对平台账号的实名认证义务,对张某某损失承担30%赔偿责任,其余损失由张某某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95条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责任;《劳动合同法》第28条用人单位安全保障义务

【分析启示】网络平台需强化账号审核机制,求职者应警惕婚恋场景中的投资诱导,重要交易务必留存多维度证据,发现诈骗应立即报警并保留电子数据完整性。

分类:婚恋交友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