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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婚恋平台裸聊诈骗损失索赔案

【标题】老年人婚恋平台裸聊诈骗损失索赔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68岁)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婚恋交友平台裸聊诈骗纠纷,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维权。

【事实背景】2024年3月,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婚恋交友APP结识自称金融机构理财经理的李某。对方以裸聊为由诱导其多次微信转账,后以需充值入金解锁账户为借口,要求其在电商平台操作转账并提供验证码。张某某按指示操作导致约3.5万元损失,APP因涉诈被强制下架后,平台拒绝赔偿。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审核不严导致诈骗发生,要求全额赔偿;平台称仅提供交友服务,交易行为属用户自主操作,不承担连带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APP后台数据确认平台存在虚假身份审核漏洞,审查微信转账记录与电商平台操作流水,认定诈骗行为与平台服务存在直接关联。平台虽提交用户协议条款,但未有效证明已履行告知义务。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70%责任,赔偿2.45万元;张某某因未核实对方资质需自行承担30%损失。

【法律依据】依据《民法典》第1195条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责任条款及《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规定,结合平台审核义务与用户注意义务的分配原则。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应强化实名认证与反诈提示,老年用户需警惕网络裸聊陷阱,遭遇诈骗应及时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通过司法途径追究平台审核责任。

分类:婚恋交友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