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交友诱导投资被骗3.5万元获赔
【标题】婚恋交友诱导投资被骗3.5万元获赔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某招聘平台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岗位,因婚恋交友被诱导参与虚假投资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招聘平台注册时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业务员李某某添加为好友。李某某谎称是公司高管,以婚恋交友为名建立信任关系。后称公司有高回报投资项目,要求张某某通过境外二维码账户垫付资金并承诺返佣。张某某先后转账约3.5万元用于投资,但始终未获得任何项目资料或收益凭证。2024年某月,张某某发现对方身份造假且资金已转入境外账户,立即报警并申请劳动仲裁。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诱导投资诈骗行为,要求全额返还款项;公司辩称员工行为属于个人自愿,且未签订劳动合同,否认存在任何关联。双方争议焦点在于公司是否对虚假投资行为知情及是否存在管理过失。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微信聊天记录、二维码收款凭证及转账明细,证明其通过招聘平台接触后被诱导投资。公司虽否认,但未能提供员工筛选流程及风控措施证据。仲裁委要求公司核实业务员权限及资金流向,但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有效材料。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为公司存在业务员权限管理漏洞,未对员工婚恋交友行为进行有效监管,判定公司需承担主要责任,但因张某某未签订合同且部分资金流向无法追溯,支持其主张的2万元本金返还请求。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效力的认定,以及《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8条关于资金流向监管的要求
【分析启示】企业应完善员工行为规范,警惕婚恋场景中异常投资诱导。求职者需核实对方身份,谨慎对待婚恋交友中的金钱往来,保留电子证据并及时通过司法途径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