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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婚恋平台投资被骗公司担责

【标题】员工婚恋平台投资被骗公司担责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因婚恋交友被卷入投资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软件结识自称某公司高管的李某。李某以'内部投资渠道'为由,诱导张某某进行虚拟货币投资,通过二维码收取约3.5万元入金。期间李某伪造公司文件,冒充领导要求张某某提供支付密码和验证码,后以账户冻结为由拒不返款。张某某发现被骗后报警,警方查明李某系职业骗子,而某科技有限公司未对员工婚恋行为进行有效监管。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未履行监管义务导致损失,公司辩称无法核实所有员工社交行为,且未签订正式合同协议。双方对电子证据真实性及公司责任范围存在重大分歧。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张某某提交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伪造文件截图等电子证据,公司承认未核实李某身份但强调员工自主行为。仲裁员结合支付平台流水及证人证言,认定公司存在监管过失。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30%赔偿责任,返还张某某约1.05万元,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191条用人单位责任条款

【分析启示】婚恋交友需警惕'杀猪盘'骗局,企业应建立员工社交行为审查机制。投资前务必核实对方身份,保存转账记录及沟通证据,遭遇账户冻结应及时报警维权。

分类:婚恋交友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