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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业人员婚恋中被骗3.5万元遭索赔

【标题】待业人员婚恋中被骗3.5万元遭索赔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待业人员,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系互联网金融平台。本案系因婚恋交友关系中遭遇精准信息诈骗引发的民事赔偿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3月,张某某通过婚恋APP认识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投资顾问的李某。李某以指导投资为名,诱导张某某下载其提供的虚假金融APP,并虚构某公共服务平台需缴纳保证金的场景,以'投资理财'为由分三次骗取张某某共计约3.5万元。张某某在转账后发现异常,但因错过公安机关紧急止付窗口,导致损失无法追回。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李某冒充公司员工实施诈骗,要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被申请人辩称李某系个人行为,且未签订任何协议,公司不存在过错。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婚恋平台聊天记录、虚假APP界面截图、转账凭证及监控视频证据。被申请人未能提供李某身份证明及员工管理记录,仲裁庭认定其未履行平台审核义务。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因管理疏失需承担30%赔偿责任,返还张某某约1.05万元;张某某因未核实对方身份亦承担部分责任。

【法律依据】依据《民法典》第1168条、第1173条及《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5条,结合双方过错程度划分责任比例。

【分析启示】婚恋场景中需警惕'投资老师'话术陷阱,转账前务必核实对方身份及平台资质。企业应加强员工身份认证管理,完善账户转账审核流程,避免因管理漏洞承担连带责任。

分类:婚恋交友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