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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虚假招聘诱导投资诈骗案

【标题】婚恋平台虚假招聘诱导投资诈骗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纠纷案,涉及婚恋交友平台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婚恋交友平台认识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招聘主管的李某某。李某某以公司高收益项目为诱饵,诱导张某某通过虚拟币通道投资约3.5万元。后张某某发现该平台系虚假招聘,且所谓项目不存在,遂向劳动仲裁委申请追偿。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招聘事实导致其财产损失,要求返还投资款;公司辩称李某某为个人行为且已封停涉案账号,拒绝承担赔偿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了平台聊天记录、虚拟币转账凭证及网站截图作为证据。公司仅提供账号封停记录,未能证明李某某行为与公司无关。仲裁委要求双方补充证据,最终确认李某某行为构成职务侵权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张某某投资款项2.8万元,并赔偿维权损失5000元

【法律依据】依据《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规定及《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7条,用人单位应对员工在履职过程中遭受的诈骗承担责任

【分析启示】求职者应通过正规渠道核实招聘信息,警惕高收益承诺,发现诈骗及时保留证据。用人单位需加强内部管理,防范员工被虚假平台诱导

分类:婚恋交友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