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兼职被骗培训贷近4万元
【标题】学生兼职被骗培训贷近4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高校学生,因求职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招聘兼职为名诱导参与培训贷,后发现被骗引发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招聘平台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高薪兼职'广告,遂被冒充该公司人事的电话联系。对方以需先垫付培训费用为由,要求张某某在指定公共服务场所办理相关手续,并通过现金交付方式收取约3.5万元培训费。后张某某发现该公司并无实际业务,且平台支付记录显示资金流向异常,提现请求被多次拒绝,遂向劳动仲裁机构提起申诉。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培训贷项目构成诈骗,要求全额返还垫付款;公司辩称已按约定提供兼职机会,且未签订正式合同,认为张某某存在误解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双方提供通话记录、支付凭证及培训合同,张某某提交了被冒充招聘人员的电话录音及现金交付凭证,公司仅提供虚假的兼职岗位说明。经核查,公司注册地址为空置状态,且资金流向显示款项转入个人账户,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未尽审核义务的过错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张某某培训费用2.8万元,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的撤销;《劳动法》第50条工资支付规定
【分析启示】求职时应通过正规渠道核实企业资质,警惕'先垫付后返佣'等异常交易模式。若发现资金流向异常,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留存证据,避免因未签订劳动合同而影响维权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