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裸聊被敲诈3.5万元要求赔偿
【标题】老年人裸聊被敲诈3.5万元要求赔偿
【基本信息】张某某(65岁)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婚恋诈骗纠纷申请仲裁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婚恋交友APP结识自称李女士的女性,对方以婚恋为由诱导其进行裸聊。期间要求点击链接下载'投资理财'APP并绑定信用卡支付,声称可获得高额返利。张某某先后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对方身份异常且APP存在账户异常情况,遂向平台投诉并要求退款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对方虚构身份实施裸聊敲诈,要求全额返还资金;公司辩称系自愿交易且已履行告知义务,认为张某某未核实账户真实性应自行承担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APP后台数据确认张某某账户存在异常登录记录,审查聊天记录发现对方多次要求点击不明链接。公司提交的所谓'合作协议'经鉴定为伪造,仲裁员要求平台调取双方通话记录及操作日志,确认张某某在交易过程中未收到任何风险提示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向张某某返还全部转账款项并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结合《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民事责任的条款,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关于欺诈赔偿的规定
【分析启示】婚恋交友平台应加强实名认证审核,老年群体需警惕'先返小利'的诈骗套路,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遭遇类似情况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固定相关证据,避免因操作不当导致维权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