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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婚恋交友诱导投资被骗3.5万元

【标题】老年人婚恋交友诱导投资被骗3.5万元

【基本信息】本案涉及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遭遇诈骗,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涉案APP下架被追责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投资导师的李某。对方以'内幕消息'为由诱导其下载某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APP,要求通过微信转账3.5万元至所谓'安全账户'。期间李某多次要求开启屏幕共享功能查看投资操作,后APP突然无法提现且被下架,张某某发现受骗后报警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虚假宣传和诈骗行为,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系个人冒用企业名义,且已下架APP无法追责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APP界面截图等电子证据。公司对证据真实性提出异议,但未能提供反证。仲裁员现场演示涉案APP操作流程,确认存在诱导性投资话术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主要责任,退还张某某2.8万元投资款,剩余部分由张某某自行承担举证不利后果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效力的规定,以及《电子数据取证规则》关于微信记录证据效力的认定标准

【分析启示】婚恋场景中需警惕'投资导师'陷阱,投资前务必核实资质。建议保留转账记录、聊天截图等电子证据,发现异常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平台方应加强实名认证和风险提示义务

分类:婚恋交友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