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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交友被骗3.5万元未及时报案遭追责

【标题】婚恋交友被骗3.5万元未及时报案遭追责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案由为婚恋交友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结识某科技有限公司业务员李某某。对方以投资高收益项目为由,虚构公司与政府合作背景,诱导张某某下载伪造资质的金融APP并充值。在取得约3.5万元款项后,李某某以账户异常为由要求张某某配合操作,最终导致资金被转走。张某某发现受骗后未及时报警,仅通过平台投诉维权。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李某某冒充公职人员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追回损失;被申请人称系双方协商借款关系,且已通过APP完成合规操作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张某某手机中的通话记录与聊天截图,核实李某某使用公职人员头像进行伪装。被申请人未能提供APP运营资质证明,且承认未核实张某某身份即办理提现业务。双方就证据真实性展开质证,仲裁委采信电子数据与转账凭证

【仲裁结果】裁决被申请人返还张某某本金2.8万元,剩余部分因报案延迟导致证据链不完整未予支持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构成要件及《民事诉讼法》第64条电子数据证据规则

【分析启示】婚恋场景中警惕高收益诱惑,发现被骗应第一时间报警固定证据,避免因拖延导致维权困难

分类:婚恋交友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