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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假企业主诈骗员工3.5万

【标题】婚恋平台假企业主诈骗员工3.5万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因网络招聘遭遇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高管的李某。对方以境外高薪兼职为由,承诺每月工资8000元并额外提供奖金。张某某按指示通过网贷平台提现3.5万元作为入职保证金,后被要求多次转账支付所谓'培训费''设备费'等费用。直至2024年8月,张某某发现所谓境外工作实为虚构,且公司从未注册过相关招聘账号,遂向劳动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公司通过婚恋平台冒充企业主实施诈骗,要求返还全部款项;公司辩称系张某某主动联系的私人交易,且已提供虚假工作机会证明,主张不承担民事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了婚恋平台聊天记录、网贷提现凭证、监控视频及转账记录。公司仅提供一张模糊的公司营业执照。仲裁委通过调取平台电子数据,确认李某使用伪造公章与张某某沟通,且公司未在仲裁时效内提出异议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赔偿张某某经济损失2.8万元,剩余款项因证据不足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64条举证责任规则,结合《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22条关于虚假宣传的认定标准

【分析启示】网络求职需警惕'高薪诱饵',建议通过正规渠道核实企业资质。发现资金异常流动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保留电子数据作为关键证据。对于要求垫付费用的兼职机会,务必通过第三方平台确认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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