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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遭遇医疗养老骗局损失3.5万元

【标题】学生遭遇医疗养老骗局损失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21岁大学生)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电商平台,遭遇以医疗养老项目为名的诈骗案,涉案金额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电商平台浏览健康产品时,被自称'投资老师'的客服以提供养老医疗服务为诱饵添加微信。对方通过伪造资质文件,诱导其点击含有二维码的链接下载'虚拟币交易平台'APP,声称可获取高额返利。在连续三日通过视频通话指导操作后,张某某通过二维码向指定账户转账共计2.8万元购买'养老保障计划',后发现该平台系诈骗窝点,资金被迅速转移至境外账户。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存在欺诈行为且未履行警示义务,要求全额追回损失;公司辩称已尽平台审核义务,且转账行为系用户自主操作,不构成犯罪关联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调取平台交易记录、聊天记录截图及第三方支付凭证,发现公司客服使用伪造的医疗机构公章,并通过'投资老师'人设诱导用户点击非法链接。公司虽提供风险提示条款,但未证明已有效向用户展示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未履行资质审查义务及诱导操作过错,裁决退还用户80%损失并承担平台监管责任

【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条款,结合《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17条平台审核义务

【分析启示】警惕婚恋交友类诈骗新套路,核实所谓'投资顾问'资质时应要求查看营业执照及金融从业证明。电商平台应强化对医疗养生类营销内容的审核,发现异常交易需及时冻结账户。遭遇资金损失应立即保留证据并向公安机关报案,避免因超过仲裁时效导致维权困难。

分类:婚恋交友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