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聘兼职遭培训贷骗局 虚拟币通道转款难追回
【标题】应聘兼职遭培训贷骗局 虚拟币通道转款难追回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招聘平台应聘线上兼职工作。入职后被要求安装所谓'金融培训'APP并缴纳保证金3000元,随后以培训贷名义诱导其通过支付宝转账约3.5万元至虚拟币通道。期间对方冒充贷款专员频繁联系张某某,要求开启屏幕共享权限调取平台信息,后以'审核未通过'为由拒不退还资金。张某某发现该公司并无实际业务资质,遂向劳动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虚构培训项目、冒充金融专员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3.5万元。公司辩称该行为属于民事合同纠纷,且张某某未提供有效劳动合同,认为其转账行为系自愿民事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张某某支付宝转账记录,发现资金流向异常虚拟币地址;技术鉴定确认涉案APP为伪造平台;证人证言显示公司招揽兼职时存在夸大宣传行为。公司虽否认诈骗指控,但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张某某转账系自愿且基于真实业务需求。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虚构培训贷事实、冒充金融专员实施诈骗,支持张某某主张的3.5万元损失赔偿,但驳回其要求支付利息的请求。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刑法》第266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分析启示】用人单位应规范招聘流程,警惕虚构培训贷等新型诈骗手段。求职者需核实企业资质,不轻信'保证金'等话术,涉及资金往来应保留完整证据链。本案中屏幕共享权限的异常获取行为成为认定诈骗的关键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