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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婚恋平台遇培训贷骗局维权案

【标题】老年人婚恋平台遇培训贷骗局维权案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退休教师,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医疗养老项目名义诱导签订培训贷合同,通过支付宝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受骗

【事实背景】2024年4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某科技公司招聘主管的李某某。对方谎称公司有养老产业项目,以'培训上岗'为由要求支付3.5万元保证金。张某某通过支付宝分5笔转账共计约3.5万元,期间被要求开启屏幕共享验证账户,后发现李某某实为诈骗分子。公司辩称系张某某主动签约,未参与虚假宣传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公司虚构项目实施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称系个人与诈骗分子交易,与企业无关。核心争议在于证据链是否完整证明公司存在诈骗故意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张某某提交婚恋平台聊天记录、支付宝转账凭证及培训合同。公司对证据真实性提出异议,称无法核实签约人员身份。仲裁委要求补充证据,最终依据转账记录和平台信息认定公司存在过错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返还张某某2.8万元,驳回其余诉求。认定公司未尽到审核义务,对屏幕共享要求未及时制止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效力认定,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条款

【分析启示】老年人应警惕婚恋平台兼职陷阱,发现异常转账立即冻结账户。企业需严格审查合作方资质,对屏幕共享等敏感操作建立预警机制。维权时应同步收集平台信息、转账记录等多维度证据

分类:招聘兼职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