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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冒充银行扫码诈骗学生案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银行扫码诈骗学生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高校学生,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某银行客户经理的李某。李某以招聘兼职为名,诱导张某某缴纳入职保证金约3.5万元,后以'安全账户'为由要求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扫码转账。张某某按指示操作后发现被骗,但因错过公安机关紧急止付窗口,导致损失无法挽回。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冒充金融机构人员欺诈行为,要求返还全部款项;公司辩称仅提供招聘信息,实际操作由李某个人实施,与公司无关

【仲裁过程】仲裁庭审中,张某某提交了婚恋平台聊天记录、第三方支付凭证及报警回执。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已履行审核义务,亦未证明李某行为与公司无关。仲裁委组织双方对证据进行质证,认定公司存在管理漏洞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70%责任,返还张某某2.45万元,剩余部分由张某某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条款、《劳动法》第50条工资支付规定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加强身份核实,警惕冒充金融机构的兼职诈骗。劳动者遇要求转账至'安全账户'情形应立即终止操作,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留存证据。用人单位应完善招聘审核机制,防范关联诈骗风险

分类:招聘兼职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