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用户遭杀猪盘诈骗损失3.5万元
【标题】网购用户遭杀猪盘诈骗损失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因网络婚恋交友陷入诈骗,某科技有限公司被指参与虚拟币资金转移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结识自称金融从业者的李某。对方以投资理财为由,诱导其在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账户进行虚拟币交易。期间通过短信和通话多次要求开启屏幕共享,声称可获取高回报。张某某累计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李某身份异常,账户频繁异常交易,遂向平台投诉并报警。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协助诈骗行为,要求返还资金;公司辩称仅提供交易平台,未参与资金操控,且用户自主操作应自行负责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张某某与李某的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平台账户异常数据。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已履行风险提示义务,且承认部分员工曾参与虚构理财项目推广。仲裁员重点审查了屏幕共享请求与资金流向的关联性,确认存在诱导性操作痕迹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30%的赔偿责任,返还约1.05万元,其余损失由张某某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168条过错责任原则,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络借贷案件的司法解释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强化用户身份核验,金融机构应警惕虚拟币通道异常交易。投资者应核实对方资质,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发现异常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