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经营者冒充银行人员骗取3.5万元被追缴
【标题】个体经营者冒充银行人员骗取3.5万元被追缴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婚恋交友遭遇诈骗纠纷,公司被指控利用虚假身份实施金融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结识自称金融从业者李某的男子。对方以裸聊方式获取信任后,谎称能提供'投资理财'机会,诱导张某某下载某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APP并注册账户。通过伪造银行客服短信,要求张某某提供手机验证码,随后以'中奖领奖'为由分三次转账共计约3.5万元至李某指定的第三方账户。案件发生后,张某某发现李某实际为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且公司未对APP收款账户进行实名认证。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金融机构人员实施诈骗,要求公司追缴违法所得;公司辩称李某行为属个人行为且未授权使用企业账户,主张不承担赔偿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了APP注册截图、虚假银行短信、转账记录及李某在婚恋平台的聊天记录。公司虽否认授权,但无法解释APP账户异常情况。仲裁员结合《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相关规定,认定公司存在监管失职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限期退还违法所得3.5万元,并处以违法所得三倍罚款,李某个人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7条和第25条,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
【分析启示】网络交友需警惕'投资理财'话术陷阱,建议对要求提供验证码的陌生来电保持警惕,发现资金异常应立即冻结账户并向公安机关报案,企业需对开发的金融类APP加强实名认证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