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裸聊骗局受害者追回被骗资金
【标题】婚恋平台裸聊骗局受害者追回被骗资金
【基本信息】张某某因婚恋交友遭遇电信诈骗,涉案金额约3.5万元,案件涉及第三方支付平台及通话记录证据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从事金融工作的女性李某。对方以裸聊为由获取信任后,谎称其父亲参与中奖领奖项目需支付手续费,诱导张某某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转账约3.5万元。期间多次要求提供身份证号、银行账户等个人信息,并约定线下见面签署协议。后李某失联,张某某发现对方实为虚构身份遂报案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虚构婚恋对象身份实施诈骗,要求追回全部损失;李某代理人辩称系双方自愿的商业合作,且已通过平台完成交易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平台通话记录显示李某多次使用虚假身份信息与张某某沟通,第三方支付平台提供交易流水证明资金被快速转出。张某某提交的聊天记录截图与转账凭证形成完整证据链,李某方未能提供有效反驳证据
【仲裁结果】依据《刑法》第266条及《民法典》第1032条,认定李某通过婚恋交友关系虚构事实骗取钱财,构成诈骗罪。第三方支付平台因未履行资金监管义务被追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
【分析启示】婚恋交友场景中需警惕裸聊诱导骗局,发现个人信息被非法索取应立即报警。第三方支付平台应对异常大额转账加强审核,避免沦为犯罪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