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兼职入职缴费遭诈骗3.5万元未提现

兼职入职缴费遭诈骗3.5万元未提现

【标题】兼职入职缴费遭诈骗3.5万元未提现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兼职招聘诈骗产生纠纷,张某某主张退还入职缴费款,公司否认存在诈骗行为。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招聘网站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的网络兼职工作,对方以需缴纳入职培训费为由,要求其通过支付宝转账约3.5万元。张某某在缴纳费用后,多次联系公司员工要求提供工作内容及提现方式,但始终未获得有效回应。期间公司客服以账户异常为由要求其配合提供更多个人信息,后张某某发现该公司网站无法正常访问,支付宝转账记录显示收款方为个人账户,遂尝试通过平台紧急止付但已超时限。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兼职岗位实施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并赔偿损失;公司辩称费用为正常入职流程,因张某某未按要求填写信息导致账户异常,且未签订正式合同,认为其主张缺乏依据。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了招聘网站截图、支付宝转账凭证及与公司员工的通话记录,公司仅提供模糊的公司资质证明。仲裁员重点审查电子证据真实性及资金流向,认定公司存在诱导转账行为,但未明确诈骗罪名,转为民事纠纷处理。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公司应退还张某某入职缴费款约3.5万元,但因张某某未能证明实际劳动成果,驳回其他赔偿请求。

【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结合《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关于电子证据认定的条款,认定公司存在虚构事实骗取财物的行为,但因民事案件举证责任分配及证据瑕疵,未支持全部诉求。

【分析启示】求职者应警惕招聘中要求预缴费用的陷阱,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发现账户异常时及时报警并联系银行止付,避免因错过法定时限导致损失无法挽回。

分类:招聘兼职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