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冒充财务骗钱难追回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财务骗钱难追回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建立联系,后遭对方以医疗养老项目为名实施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软件上结识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财务主管的李某某。对方以投资医疗养老项目为由,声称可提供高回报理财机会,诱导张某某通过银行卡转账共计约3.5万元作为'前期垫付'。期间通过短信截图展示虚假项目资料,后李某某失联。张某某发现被骗后,因未及时报警导致证据链断裂,无法追缴违法所得。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对方冒充公司财务人员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追回损失;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无法核实李某某身份真实性,且未授权其进行投资推介,主张与案件无直接关联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张某某提交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短信截图,但因未及时报警导致部分证据灭失。公司提交员工花名册证明李某某并非财务人员,且主张张某某应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李某某虚构身份实施诈骗,但因张某某未及时报案导致追缴困难,酌情支持部分诉求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民法典》第148条民事欺诈条款无效
【分析启示】婚恋交友需警惕虚假身份,发现被骗应立即报警留存证据。投资前核实对方资质,避免轻信'前期垫付'等话术,及时通过司法途径追缴违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