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用户遭冒充政府人员诈骗3.5万元
【标题】婚恋平台用户遭冒充政府人员诈骗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婚恋平台注册用户,被申请人系该平台运营方,案由为网络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婚恋平台上结识自称某部门领导的李某。对方以贷款审批需缴纳保证金为由,诱导张某某下载虚假APP进行裸聊。期间通过电话联系声称需配合调查,要求提供手机验证码,导致张某某支付宝账户被冻结。后李某以'账户异常需解冻'为由,通过平台私信引导张某某转账3.5万元至指定账户,后失联。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平台未履行身份核验义务导致被诈骗,被申请人辩称仅提供信息平台,用户私下交易风险应自行承担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调取平台后台数据,确认李某账号存在异常登录记录。申请人提交转账凭证、聊天记录截图及通话录音,被申请人对电子证据真实性提出异议。经第三方机构鉴定,聊天记录时间戳完整,通话录音清晰,最终认定被申请人存在审核疏漏
【仲裁结果】裁决被申请人承担30%赔偿责任,退还申请人1.05万元,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依据《民法典》第1091条:民事主体因欺诈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刑法》第266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应强化用户身份核验机制,对异常账户及时预警。用户需警惕'公检法'名义诈骗,遇要求提供验证码等操作应立即终止。电子证据需注意保存完整性,建议使用时间戳认证技术固定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