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业者被虚假平台诈骗转账要求退款被拒
【标题】待业者被虚假平台诈骗转账要求退款被拒
【基本信息】张某某因失业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高薪境外兼职广告应聘,后遭遇网络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官网看到'高薪境外招聘'广告,通过QQ联系客服。对方以需缴纳保证金为由,要求其将3.5万元转账至虚拟币账户。张某某按指示操作后,发现无法提现且平台失联,遂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调查发现该公司注册地址虚假,且QQ账号已被封停。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平台实施诈骗,要求退还转账款项;公司辩称系张某某主动要求转账,且已履行告知义务,不存在违法情形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张某某提交了QQ聊天记录截图、支付宝转账凭证及平台网页截图。公司仅提供虚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仲裁委认为关键证据链完整,认定公司存在虚构平台、伪造资质等违法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于15日内退还张某某转账款项3.5万元并承担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分析启示】警惕网络招聘中的虚拟币陷阱,遭遇诈骗应第一时间保留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通过报警和仲裁双重途径维权。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要求劳动者转账至非正规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