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兼职被骗充值3.5万元跨境转账案
【标题】学生兼职被骗充值3.5万元跨境转账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某电商平台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兼职岗位,因入职需缴费后被诱导参与虚假投资理财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电商平台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兼职招聘信息,声称可在家完成任务日薪200元。对方以需要缴纳'培训费'为由,通过微信要求张某某转账约3.5万元。后对方冒充客服人员,以'投资理财'名义承诺年化收益率30%,诱导张某某通过跨境支付平台向境外账户转账2.8万元。张某某在持续3个月的虚假投资操作后发现骗局,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招聘信息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转账款项;公司称该行为属于民事纠纷,否认存在欺诈故意
【仲裁过程】仲裁庭通过调取微信转账记录、电商平台对话截图、跨境资金流水等证据,结合证人证言认定公司存在冒充身份行为。公司虽提交部分所谓'工作记录',但无法证明其主张的'合法交易关系'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通过虚构投资理财场景实施诈骗,裁决返还张某某全部转账款项并赔偿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
【分析启示】网络求职需核实企业资质,警惕'入职缴费'等异常要求。投资理财应选择正规平台,对'高收益低风险'宣传保持理性。发现资金异常流转应及时固定证据并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