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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科技员工假婚恋诈骗张某某3.5万元

【标题】某科技员工假婚恋诈骗张某某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兼职人员,因虚假招聘遭遇婚恋对象诈骗,涉案金额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招聘广告应聘兼职工作,后被一名自称'李小姐'的QQ好友以婚恋名义骗取信任。对方谎称需缴纳'安全账户'费用,通过微信诱导张某某分三次转账共计约3.5万元。资金到账后,诈骗者立即失联,张某某发现被骗后报警,但公司未提供有效交易凭证。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虚假招聘及员工诈骗行为,要求全额追回损失;公司辩称系个人行为与企业无关,且未建立兼职管理流程,否认承担连带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QQ聊天记录、微信转账凭证及短信截图等证据,公司仅提供招聘广告截图。仲裁员实地走访该公司办公场所,确认其存在违规招聘情形,但需进一步核实员工权限范围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返还张某某2.8万元,其余损失因证据不足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相关规定;《劳动法》第91条用工单位责任条款

【分析启示】警惕虚假招聘中'婚恋交友'话术陷阱,应通过正规渠道核实用工信息。遭遇资金损失要及时进行微信支付紧急止付,保留完整聊天记录。用人单位需完善招聘审核机制,避免员工滥用企业名义实施诈骗

分类:招聘兼职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