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业人员遭QQ冒充领导诈骗3.5万元
【标题】待业人员遭QQ冒充领导诈骗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因失业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招聘广告接触虚假兼职项目,遭遇网络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4月,张某某在某招聘平台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高薪境外兼职'广告,称可提供每日200元的网络借贷场景操作工作。对方要求通过支付宝向指定虚拟币账户转账3.5万元作为'保证金',并伪造公司领导QQ号以'平台升级'为由催促转账。张某某在未核实平台资质的情况下,先后三次通过支付宝转账共计3.5万元至虚拟账户,后发现该平台根本不存在且账号已被封停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兼职项目实施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系个人自愿参与网络借贷活动,且已按约定提供'工作机会',否认存在欺诈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招聘截图、转账记录及虚假平台界面证据,公司仅提供内部通讯录截图。仲裁委通过核查支付宝转账凭证与短信截图,确认资金流向异常,且公司无法证明平台真实性与履约能力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返还张某某3.5万元转账款项,并承担相关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根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律后果,结合《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关于非法经营的禁止性规定
【分析启示】求职者应核实企业资质与岗位真实性,警惕'高薪急招'等话术陷阱,重要转账前务必通过官方渠道核对信息,保留所有电子证据以备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