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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虚假身份骗3.5万获赔2万元

【标题】婚恋平台虚假身份骗3.5万获赔2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遭遇冒充投资老师的虚假身份诈骗,某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平台运营方被牵连,案件被认定为民事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4月,张某某在某婚恋交友App结识自称金融分析师的王某。对方以高收益低风险为诱饵,诱导其点击平台链接下载虚假投资软件,要求屏幕共享操作账户。在连续3天通过电话指导后,张某某向某科技有限公司对公账户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王某实为冒充投资老师的骗子,平台未尽审核义务导致账户被冻结,资金无法追回。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运营方某科技有限公司未履行身份审核义务,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公司辩称仅提供交友服务,未参与投资交易,且张某某存在操作失误导致损失扩大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完整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平台客服对话记录。公司承认平台存在用户身份核查漏洞,但主张损失应由被害人自行承担。仲裁委结合证据认定公司存在管理过失,酌情判定责任比例

【仲裁结果】某科技有限公司需向张某某返还2万元,其余损失由其自行承担。平台方被认定存在未尽审核义务的管理瑕疵,但未直接参与诈骗行为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198条:公共场所管理人未尽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损害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构成要件

【分析启示】婚恋交友需警惕虚假身份陷阱,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止操作并报警。平台方应完善实名认证机制,用户转账前务必核实对方身份,避免错过止付窗口期

分类:婚恋交友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