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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虚假APP诱导投资诈骗案

【标题】婚恋平台虚假APP诱导投资诈骗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结识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被诱导参与投资理财项目,后发现该公司涉嫌诈骗行为。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软件上结识自称某科技公司员工的李某。李某以婚恋关系为掩护,向张某某推荐该公司开发的虚假投资APP,宣称可获得每月8%的收益。张某某按指示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转入约3.5万元,后APP被强制下架,李某以'公检法调查'为由要求其缴纳保证金,最终资金被快速转移至关联账户。张某某报警后,警方冻结部分资金但未追回全部。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系公司员工,平台存在诱导投资行为,要求追缴全部损失;公司辩称系个人行为且已履行告知义务,否认与李某存在劳动关系。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双方提交平台注册信息、转账凭证及APP运营数据。张某某提供聊天记录截图、网站界面截图及支付记录,证明资金转入与虚假宣传存在直接关联。公司未能出示员工管理制度文件及投资风险提示证据,李某亦未出庭说明情况。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对员工行为负有管理责任,要求公司限期退还非法所得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结合《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21条关于平台责任的条款

【分析启示】婚恋场景中需警惕高收益投资诱导,投资前应核实平台资质及APP真实性。遭遇资金冻结应立即保存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企业应加强员工行为监管,避免因管理疏漏承担连带责任。

分类:婚恋交友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