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杀猪盘诈骗3.5万元案
【标题】婚恋平台杀猪盘诈骗3.5万元案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平台用户,被诉方为某科技有限公司。案由涉及婚恋交友场景中的网络诈骗纠纷,争议金额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婚恋交友APP结识自称医疗行业从业者的王某。王某以投资养老项目为诱饵,诱导张某某下载虚假理财APP并注册账户。在取得张某某网贷提现权限后,以'账户异常需验证资金安全'为由,要求其将3.5万元转入所谓'安全账户'。期间通过微信频繁发送伪造公检法文件,诱导张某某提供手机验证码。后APP因涉嫌诈骗被下架,张某某发现受骗遂申请仲裁。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未履行审核义务导致诈骗发生;公司辩称已提示用户注意投资风险,且诈骗行为系第三方实施。双方争议焦点在于平台是否对虚假投资项目存在监管过失及是否应承担连带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进行三次举证质证,重点审查微信聊天记录、银行流水及涉案APP后台数据。公司提交的用户协议显示已提示投资风险,但无法证明对王某身份的真实性进行过核实。张某某提供网购平台支付凭证证明曾多次向该APP充值。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未对平台内虚假投资项目进行实质性核查,且未建立有效的资金安全提示机制,判定其需对用户损失承担30%的补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95条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3条经营者安全保障义务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建立投资人资质审核机制,对异常资金流动及时预警。用户应警惕'安全账户'等诈骗话术,发现被骗立即冻结账户并保存证据。网络平台在提供服务时应同步履行风险告知义务,避免因审核疏漏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