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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诱导充值被诈骗3.5万元案

【标题】婚恋平台诱导充值被诈骗3.5万元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建立联系,后被诱导参与虚假网络借贷项目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金融顾问'的李某。李某以高额返利为诱饵,引导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成为兼职客户经理。该公司虚构'网络借贷合规项目',要求张某某先垫付3.5万元作为入金保证金,承诺3日内返还本金并支付佣金。张某某通过微信转账完成支付后,发现对方账户资金被快速转出,遂向平台申请调取相关记录,但遭无理拒绝。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项目骗取资金,要求全额返还;公司辩称系正常商业合作,要求按约定扣除服务费。双方对转账性质及平台信息调取权限产生重大争议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进行证据交换,张某某提交微信转账凭证、聊天记录截屏及平台投诉记录。公司仅提供内部合作协议,未能证明项目真实性。仲裁员调取平台后台数据确认交易异常,认定公司存在刻意隐瞒关键信息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返还张某某2.8万元本金,扣除合理服务成本后,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认定标准,结合《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律规定,以及《民事诉讼法》第64条举证责任分配规则

【分析启示】网络交友需警惕'投资理财'话术陷阱,核实企业资质应通过工商信息查询。遭遇资金损失应及时固定微信转账凭证,通过平台投诉渠道维权。对于要求调取平台信息的争议,可申请司法调查令获取关键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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