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兼职被骗3.5万元微信扫码转账维权
【标题】学生兼职被骗3.5万元微信扫码转账维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高校在校学生,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招聘兼职为名诱导参与刷单诈骗活动,涉案金额约3.5万元,案由涉及诈骗及民事赔偿争议。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市某区街头接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放的兼职传单,称可在家刷单兼职日结。该公司工作人员以'征信修复'为噱头,诱导张某某通过微信转账至指定账户,后以'公检法人员'身份威胁需继续转账才能'消除征信污点'。张某某累计向该账户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系诈骗并报警,该公司随即封停涉案微信账号。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资质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转账款项;公司辩称系张某某自愿操作,且未明确约定劳动报酬,否认存在诈骗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监控视频截图,证明公司通过线下宣传诱导其参与虚假刷单。公司仅提供内部通讯记录,无法说明资金流向,对关键证据不予质证。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虚构'征信修复'资质、冒充公检法人员实施诈骗的行为,裁决返还张某某2.8万元并承担举证责任损失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诈骗罪)、《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6条
【分析启示】学生群体应警惕'征信修复''刷单返利'等高危兼职陷阱,核实企业资质时需查验营业执照及经营场所。遭遇诈骗应及时报警并固定微信转账、聊天记录等电子证据,维权时注意诉讼时效及证据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