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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婚恋骗局损失3.5万元

【标题】老年人婚恋骗局损失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72岁退休人员,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婚恋交友为名实施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认识自称金融顾问的李某某。对方以'投资理财'为幌子,诱导其下载某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虚假APP,声称可获取高额回报。在经过3周'教育培训'后,李某某以'保证金'名义要求张某某通过支付宝转账约3.5万元。期间通过跨境账户分批返还1.2万元小额本金,后突然失联。张某某发现对方账户异常后报警,警方调取监控视频显示李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资金往来。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欺诈行为应全额退款,公司辩称仅提供平台服务未参与诈骗,且已提示投资风险。双方对是否存在履约能力及资金流转责任产生争议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监控视频,公司出示平台使用协议。庭审中双方就APP真实性和资金流向展开激烈辩论,仲裁员重点审查了跨境账户异常交易记录及公司风控措施缺失问题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限期退还全部款项并支付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举证责任规则,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老年群体需警惕婚恋交友中的投资陷阱,发现资金异常应立即保存转账记录、聊天截图等证据。平台企业需强化实名认证和资金监管,避免因审核不严承担连带责任

分类:婚恋交友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