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公职人员骗押金拒不还
【标题】冒充公职人员骗押金拒不还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涉嫌培训贷纠纷引发仲裁,该公司以招聘兼职为名实施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接到自称人社部门的电话,称其符合培训贷项目资质。对方要求先垫付约3.5万元培训费,承诺每月返佣2000元。在电话指导下开启屏幕共享功能后,张某某通过现金交付方式完成转账,后发现该APP已被下架,且所谓政府工作人员身份无法核实,遂要求返还资金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被冒充公职人员诈骗并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系双方自愿签订的借款协议,且已通过第三方平台完成部分款项返还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张某某提供的短信截图、转账记录及通话录音,核实其与涉案APP的关联性。公司虽提交了所谓还款凭证,但无法证明与张某某的关联性。仲裁委实地走访发现该公司实际为个体经营者,且无任何政府合作资质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张某某全部款项并赔偿利息损失,确认该公司的培训贷行为违反《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效力认定;《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5条禁止虚假宣传
【分析启示】警惕冒充公职人员的兼职诈骗陷阱,保留通话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遭遇账户冻结应立即终止操作并报警,避免陷入资金链断裂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