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被冒充政府人员骗押金遭跨境转款
【标题】员工被冒充政府人员骗押金遭跨境转款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劳动争议,因招聘兼职过程中遭遇诈骗引发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某电商平台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兼职招聘信息,对方自称是政府机关下属单位。在电话沟通中,工作人员冒充政府人员要求缴纳3000元押金,并通过信用卡支付方式完成转账。次日,公司要求张某某点击境外网站链接办理退款手续,后以资金跨境流转为由失联,导致约3.5万元押金无法追回。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冒充政府工作人员实施诈骗,要求全额退还押金;公司称系双方自愿交易,且已通过电子数据固定流程完成交接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了网站截图、通话记录及信用卡支付凭证,公司仅提供一份格式合同。仲裁员重点审查了资金快速转移的异常情况及网站链接的境外特征,认定存在重大欺诈嫌疑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在15日内退还张某某押金3.5万元,并赔偿维权损失5000元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律规定,结合《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3条关于冒充公职人员的规定
【分析启示】警惕招聘诈骗需核实资质,发现资金异常应立即报警。电子数据固定可作为维权关键证据,建议通过正规平台求职并留存完整沟通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