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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应聘遭培训贷诈骗要求退款被支持

【标题】兼职应聘遭培训贷诈骗要求退款被支持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某招聘平台应聘兼职工作,后遭遇某科技有限公司以培训贷名义实施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招聘平台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高薪兼职'广告,通过电话联系后被要求先缴纳3000元培训费。该公司以'总部认证'为由伪造企业资质,诱导张某某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转账。后张某某发现该公司APP已于2024年7月被下架,且无法联系到所谓企业主,遂向平台申请退款未果,保留了完整的转账凭证和聊天记录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培训贷项目实施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系正常商业合作,要求按合同约定扣除培训费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张某某提供的转账凭证、APP下架公告及通话记录,发现公司客服人员使用伪造的企业主身份进行电话营销。公司未能出示与张某某签订的任何书面合同,其提供的所谓'培训协议'存在多处格式瑕疵。仲裁员现场演示涉案APP已无法登录,确认该公司存在虚假宣传行为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该公司通过伪造资质、虚构培训贷项目实施诈骗,裁决解除合作协议并退还全部款项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律后果

【分析启示】求职者应警惕'培训贷'等变相收费项目,核实企业资质时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遭遇诈骗应及时固定电子数据,包括转账凭证、聊天记录、APP下架公告等,必要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用人单位虚构资质进行非法集资,将面临刑事追责

分类:招聘兼职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