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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中奖骗局致损失未获赔偿

【标题】婚恋平台中奖骗局致损失未获赔偿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婚恋平台,遭遇以中奖为名的精准诈骗,要求平台追缴违法所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旗下婚恋平台注册时,被伪装成客服的李某以'中奖需缴纳手续费'为由诱导。李某通过伪造的公共服务办理场景,要求张某某扫描二维码向某账户转账约3.5万元。张某某按指示操作后发现对方实为杀猪盘团伙,遂向平台申请追缴资金。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未核实收款账户真实性导致损失,平台则称仅提供信息匹配服务,诈骗行为与平台无关。双方对平台是否承担审核义务存在重大分歧。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了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短信截图,平台仅提供平台使用协议。仲裁员重点审查了平台是否履行实名认证及资金监管责任,认定平台存在审核漏洞。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需承担30%的补充赔偿责任,退回张某某1.05万元,剩余损失由公安机关追查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结合《民法典》第1165条过错责任原则及《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平台审核义务条款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应强化实名认证与资金流向监控,用户遭遇类似骗局应及时报警并保存电子证据,发现平台责任可依法主张民事赔偿

分类:婚恋交友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