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征信修复骗局致投资损失
【标题】虚假征信修复骗局致投资损失
【基本信息】张某某因网络征信修复遭遇诈骗,涉案某科技有限公司被起诉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添加自称某金融机构客服的微信好友,对方以可修复征信为由推荐网络购物平台。张某某在未核实资质情况下下载虚假APP,通过信用卡支付3.5万元购买所谓'征信修复服务'。期间对方要求提供验证码并虚构投资机会,最终发现被骗后向劳动仲裁委申请追缴违法所得。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虚假宣传和诱导转账行为,公司辩称已明确标注服务风险且未直接参与诈骗。双方对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及责任划分产生争议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聊天记录截图、转账凭证及购物平台页面截图。公司对证据真实性提出质疑,但未能提供反证。仲裁员结合电子数据鉴定报告认定存在欺诈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张某某3.5万元并承担鉴定费用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条款
【分析启示】网络征信修复需警惕虚假宣传,建议通过正规渠道核实资质。遭遇要求验证码的转账请求应立即冻结账户,保留聊天记录等电子证据及时报警